条件具体详情如下: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申请游戏产品业务的,除上述条件外,注册资金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具体详情如下: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公司章程调档件,须加盖工商局材料证明章
3.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 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
5.网站域名证书复印件(域名须备案在申请公司的名下);
6.网页须能正常访问
7.公司员工信息采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