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合支付系统独立部署
聚合支付SAAS系统OEM贴牌定制开发 聚合支付系统开发、聚合支付平台开发等。
1.聚合支付的产生随着第三方支付的飞速发展,为商户和第三方支付渠道提供服务的第四方也如雨后春笋般发展火热。银行账户体系的互不融通,产生了第三方支付;而第三方支付的碎片化,使得第四方支付--聚合支付应运而生
2.聚合支付的含义聚合支付,在坊间也被广泛称为“第四方支付”,指通过聚合多种第三方支付平台、银行及其他服务商接口,为商户提供支付通道、技术对接等服务。与绝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传播逻辑相似,聚合支付同样是经过本地化改造的舶来品,其概念可追溯到2010年诞生的美国“独角兽”公司Stripe,2014年传入中国后,适逢第三方支付机构烧钱圈地、扫码支付大行其道的历史机遇,呼应了支付市场碎片多元、中小商户疲于应付的痛点,形成了行业普遍认同的可预期的市场空间
3.发展现状聚合支付的第四方目前发展很好,更在解决了资金流、信息流、财务对账等问题上具有很大的优势,更能满足商户定制化的需求。目前聚合支付按业务分类,可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是聚合网络支付,将各种支付方式(微信、支付宝等)集成于自己的平台,主要为电商服务;线下是聚合支付收单,将不同支付方式的收单集于一个二维码或者一个终端当中,主要为实体店服务随着聚合支付平台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形成了Paymax、Ping++、BeeCloud、payrong等线上聚合支付以及诸如收钱吧、快收银、融和宝等线下聚合支付平台。
实际上支付产业链包括:商户、聚合支付服务商、第三方支付、官方清算中心(银联和未来的网联)、消费者五大环节。央行要查处整顿的,并不是市面上的聚合支付企业,而是在做聚合支付的又插足支付清算,却不具备合法支付牌照的公司(即行业所说的“二清”企业)。从图中我们也可以看出,目前主要是通过微信和支付宝连接手机端的消费者,原本属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微信和支付宝(财付通与支付宝均持有央行支付牌照),具备了银联的清算能力,资金由人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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