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2、公章;
3、公司章程(带工商查询章);
4、法人身份证、法人简历、一寸照片一式三份;
5、股东身份证彩色扫描件;
6、三名广播电视人员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简历;一寸照片各三张;
7、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凭证以及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彩色扫描件以及租赁合同)。
资质全名: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机构:省级广播影视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审核
时间:20-40工作日
年检要求:每年1-3月
有效期限:2年
业务应用: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即指从事微电影、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三名人员的范围:摄影,中文,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动漫,播音主持,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这些类似的都可以,只要能跟视频扯上关系就行。
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年检是指每年广电局/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对开展广播电视节目资质经营机构进行年度业绩审核工作,对其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和规定的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合格的决定。
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续期是指原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持证单位想要继续使用,就需要向主管部门广电局交续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