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几年福建各项政策的不断完善,对于企业的监管要求也越加的完善,持证经营成为了企业的必备要求。互联网文化活动是福建互联网企业的主要经营项目,很多企业从事的都是互联网文化活动的输出,在福建申请文网文成为了很多企业的必经之事。那么,福建文网文办理条件复杂吗?
文网文,即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指利用互联网经营文化产品的一种许可资质。可分为六大类:
1、表演类:像短视频直播平台;
2、动画动漫类:指的是动画产品和漫画产品;
3、音乐娱乐类:像音乐门户网站,app音乐产品;
4、展览比赛类:指的是展览型比赛型的网站;
5、演出剧节目类:像视频播放网站。
福建文网文办理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3、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4、有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8名以上业务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适应互联网文化活动需要的设备、工作场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6、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7、根据《关于文化领域引进外资的若干意见》(文办发[2005]19号),不受理外商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申请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允许香港和澳门的服务提供者设立由内地控股的经营性的互联网文化单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