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C许可证办理要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开展经营IDC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IDC许可证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5、在全国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6、有必要的IDC场地、设施及技术方案;
7、公司及其主要出资者和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三年内无违反电信监督管理制度的违法记录;
8、与运营商签订的机柜租赁资源或自建机房评测通过证明文件;
9、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IDC许可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如外地已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则提供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控股子公司公司章
程复印件;
3、盖有工商局档案中心查询专用章的IDC经营许可证办理公司章程;
4、验资报告原件如非专利技术入资则需提供审记报告原件;
5、IDC经营许可证办理公司房屋租赁协议或其办公场地证明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
6、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文件复印件;
7、IDC经营许可证主机托管、专线接入等服务协议复印件(提供托管的公司的IDC或ISP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