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办理条件: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材料清单: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申请表》,请用黑色水笔正楷填写,不得涂画。
二、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必须在有限期内,必须为注册在浦东新区的内资企业。
三、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非法人本人办理,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授权委托书请按照窗口所提供的规范格式授权委托书填写完整。身份证件请单独复印。
四、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拟聘用外地驾驶员的须提供本市公安部门发放的《外省市机动车驾驶人登记凭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核名阶段的企业不需提供)。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未同一人所有。
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1)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2)车辆管理制度;(3)驾驶员管理制度;(4)行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5)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6)事故统计报告制度;(7)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六、已购置运输车辆的企业提供:
(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行驶证上车辆所有人为申请单位名称,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2)综合性能检测站开具的有效期内(一年以内)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或《车辆技术档案》原件和复印件,技术档案中等级评定记录需在有限期(一年)内
(3)《厦门市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或车辆旧营运证的销户证明
如需无法提供一部货运车辆的以上全部三项,则视为拟购置车辆企业,请填写表格中的《拟购置车辆承诺书》。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车辆技术要求:
(一)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二)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三)车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四)申请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集装箱专用运输车,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五)申请从事冷藏保鲜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冷藏保温专用运输车,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的冷藏设施、设备,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六)申请从事罐式运输的,应是符合国家标准的罐式专用运输车,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的容器、设施、设备,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七)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应当安装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和使用符合交通运输部标准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具体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以市交通委运输局公布的为准。
(八)申请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办理道路运输许可证驾驶人员要求:
(一)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