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办理:
1、经当地市场监管局注册的公共场所【包括7类19种行业:宾馆、旅店、招待所;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游泳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商场(店)、书店;候车(机、船)室】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
2、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符合卫生条件和要求的营业场所;
3、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卫生设备、设施;
4、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
5、从业人员经过上岗前培训、健康检查合格。
申报材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
4、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5、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6、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含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7、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书
8、授权委托书